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集中供養(yǎng)資格確認
一、辦理條件
退出現(xiàn)役需要常年醫(yī)療或者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
二、辦理材料
(1)個人書面申請
?。?)殘疾軍人證;
?。?)戶口簿和身份證;
(4)需長期醫(yī)療或獨身一人或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證明。
三、辦理流程
(1)提交申請。當事人(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)向縣、市(區(qū))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交書面申請,并提供相關材料。
?。?)縣、市(區(qū))退役軍人事務局受理并申報。縣、市(區(qū))退役軍人事務局受理并核實后,認為符合條件的,填寫《優(yōu)撫對象集中供養(yǎng)審批表》,簽署申報意見報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。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,連同其他材料逐級上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。
(3)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受理與審批。經(jīng)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審核,認為確需由福建省榮康院集中供養(yǎng)和收治且符合條件的,安排省榮康院接收,并逐級通知縣、市(區(qū))退役軍人事務局到省榮康院聯(lián)系入院事宜;經(jīng)審核認為不符合省榮康院集中供養(yǎng)和收治條件的,書面告知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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